认真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致党员同志的一封信 ——
全体党员同志们: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强调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内涵深邃,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学习实践“八荣八耻”,对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对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希望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主渠道。学习、宣传、贯彻“八荣八耻”,一是要自觉对照“八荣八耻”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增强廉洁从教意识。二是与加强党的先进性教育“回头看”相结合。加快整改步伐,促进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与师德建设相结合。要对照“八荣八耻”的要求,深入思考新时期的师德标准,努力提高师德水平和人文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学生做出表率,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四是与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把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学生实际,采取多种形势,有针对性的在班级中大力宣传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让“八荣八耻”成为学生的自觉意识和行动。
五一小学党支部
200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