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 宗旨:
世界在瞬息万变中把我们带进了21世纪。这个世纪赋予教育全新的理念 —— 创造
多元、开放的教育,家长委员会就是形式之一。它可以凝聚全校学生家长,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使其三年规划得以完成;它可以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它可以完善有效的教育体系,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会,使学生享受优秀教育,成为和谐发展的优秀人才。
二、 权利:
1、家长委员会成员应与时俱进,具有新的教育理念,良好的道德行为,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有权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并对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3、按时参加家长或家长代表会议,研讨有关事宜,作出相应决议。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并及时反馈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5、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有权予以表扬和批评。
6、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学校工作的成绩或并对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议。
三、 义务:
1、家长委员会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2、家长委员会委员应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家长对学校的希望,宣传学校的工作成果并能向学校提供教育信息;
3、家长委员会委员应成为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协助学校实现三年规划的引领者;
4、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带头并动员家长认真学习家教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创新教育的积极参与者;
5、应主动积极地为学校解决办学中的困难并提供有力的支持与帮助;
6、协助学校调解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争议并呼吁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学校的发展,扩大学校的影响和知识度。
四、附则:
1、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学校、社会、家庭的现实情况,确定工作的重点。原则上每学年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讨论、落实、总结学校发展中的重要工作。
2、家长委员会由25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23名。
3、家长委员会每年为一届,委员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卸任。
家长委员会是代表家长对学校工作检查、监督、评估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将定期举行会议,参与讨论学校的重大事宜,使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组成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管理体系,从而促进把五一小学办成学习型学校的进程。